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就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市人社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核定不受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限制,同时可以享受如下政策优惠:
1、经市人社局认定为A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20×100%=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80万元(精装房90万元)。
2、经市人社局认定为B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50%,即当前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20×50%=30万元(精装房35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60万元(精装房70万元)。
3、经市人社局认定为C类高层次人才: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按照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最高可申请贷款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
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当前的最高额度为:市区购房,个人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夫妻双方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县城购房,个人18万元(精装房20万元),夫妻双方35万元(精装房4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