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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人才流动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1.特聘专家制度
    在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电子信息科技、生物(医药)科技研究、金融服务、农业电商、文化创意、新型绿色产业等产业领域的市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行业协会设置“专家特聘岗”,柔性引进特聘专家,驻岗一年内最高发放5万元补贴。
     
    2.北部地区就业大学生
    对经北部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符合紧缺适用条件,引进到当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实行奖补,其中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6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资助4万元,本科毕业生每年资助2万元,资助期为5年。
     
    3.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才技能晋升和学历提升
    对在北部地区工作,晋升为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由市财政一次性资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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