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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法定工作时间接听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和省中医药局规划(人事)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pdf
附件2:《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