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