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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法定工作时间接听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委),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教育厅师资处和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7日
附件: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pdf
【政策解读】《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