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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人才激励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10-17 字号:

    引进的博士后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5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


    引进的博士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财政发给津贴每月1000元,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


    给予每名在站博士后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2年。


    被列入中央、省领军人才的海外和留学人才,在中央、省财政给予的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一次性给予8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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