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州市

    广州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 韶关市 茂名市 湛江市 肇庆市 江门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中山市 阳江市 清远市 东莞市 潮州市 揭阳市 云浮市
  • |
  • 语言

  •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政策  /  市级人才政策

    肇庆市人才服务保障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载体400家(其中省级100家,市级300家);建设肇梦空间4个,发展各类众创空间200个;建成一定规模的金融集聚区,集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孵化基金规模达100亿元。
    按照不低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设立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服务、交流合作等。
    采取政府自建、租赁、改造建设等多种方式建设人才公寓,根据人才层次享受不同额度的租住补贴。
    收藏
    浏览次数:
    点赞0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咨询
    办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