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
广州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
韶关市
茂名市
湛江市
肇庆市
江门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中山市
阳江市
清远市
东莞市
潮州市
揭阳市
云浮市
|
语言
繁体
首页
人才政策
项目申报
人才引进
人才服务
人才风采
走进广东
语言选择
简
|
繁
快速链接
国家人才网站
其它省市网站
省直相关部门
高等院校网站
研究院所网站
地市人才网站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020-12345
温馨提醒:法定工作时间接听
服务建议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政策
/
市级人才政策
肇庆市人才流动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
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8-06-29
字号:
大
中
小
对于用人单位聘请来我市帮助企事业单位或项目完成关键性的技术攻关课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酌情比照西江紧缺人才的标准,列入人才认定对象,享受紧缺人才相关待遇。
收藏
浏览次数:
点赞
0
分享
分享
微信好友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取消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
打印
关闭
相关政策
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人才服务保障优惠政策要点
肇庆市人才流动优惠政策要点
肇庆市人才激励优惠政策要点
肇庆市人才评价优惠政策要点
肇庆市人才培养优惠政策要点
更多
省级人才政策
人才引进
人才培养
人才评价
人才激励
人才流动
人才服务保障
更多
市级人才政策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智能咨询
办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