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推进重要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文件要求和省、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精神,制定我市培育“羊城工匠”行动计划(2019-2023年)。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IAB)和新能源、新材料(NEM)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大力实施“羊城工匠”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技艺精湛、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羊城工匠”,努力使“工匠精神”得到弘扬,“羊城工匠”品牌逐步打响,为打造高技能人才高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建设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聚焦转型、打造平台,构建技能人才“终身培训体系”。坚持以院校和企业为主体,依托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培养平台,构建高技能人才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校企深度合作,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探索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互联网+”远程培训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新平台。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集聚一支面向制造业、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广州重点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师队伍。
拓宽通道、多元评价,构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对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技能人才,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支持国有企业集团、重点企业行业在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框架下,开展自主评价技能人才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能才力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增加技能等级层次,建立首席技师岗位,拓宽技能人才晋升通道。
提升待遇、厚植匠心,构建技能人才“政策激励体系”。制定出台广州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文件要求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落实技能人才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按照广州“1+4”人才政策,在技能人才入户、子女入学入托、租赁公租房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荐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奖励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让技能人才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
精准服务、优化环境,构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合作,推进技能人才数据平台建设,为企业培养、输送、配置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专业化服务。广泛宣传技能人才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到2023年底,全市力争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高技能人才总量突破100万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数量逐年增加。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自主建立、自主评定、自主管理”的形式,鼓励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状况,结合企业主营业务、优势技术、发展方向,将生产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定聘用首席技师,完善首席技师聘用、考核、更替、退出、任期、中止等机制。通过首席技师的示范带动,调动和提高广大职工学习技能、提高技能积极性,发挥发企业首席技能在技术攻关、名师带徒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促进企业技能人才良性发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二)实施急需职业(工种)人才培训计划。结合广州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等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针对性强、符合广州紧缺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项目,并引导劳动者参与培训项目。至2023年,引导5000名以上劳动者选择符合本市紧缺工种或企业(行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培训,打造面向制造业、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传统优势产业需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技能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开展以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的试点为重点的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采取企校合作方式,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在广州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中,分批分阶段选择3-5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采取“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拓宽技能人才培养渠道。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通过校企双制开展“粤菜师傅”“乡村工匠”培育。(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旅游局)
(四)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机制和选拔平台,大力选拔青年技能精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穗港澳蓉青年技能大赛,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以及各级选拔赛的广州优秀选手畅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渠道,给予精神及物质鼓励。鼓励和集聚社会各方力量,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每年开展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和行业、企业组织市级二类技能竞赛活动,为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以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为主攻方向,在鼓励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强化劳动和技能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的功能,培育和发掘更多劳动模范和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建设。依托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突出办学特色、注重内涵发展,推动技工学校(学院)稳健发展。鼓励技工学校(学院)和重点企业合作共建一批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构建涵盖一、二、三产业的高技能培训体系。支持技工院校与港澳台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职院校开展多元化合作交流,更好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按照省的部署探索创建创新工作室联盟,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解决技术技能难题、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并将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应用推广。到2023年底,全市力争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一中心三区七点”总体战略部署,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各分基地建设,对市级分基地提供的公益性公共实训服务给予一定资助,发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集训基地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平台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功能配套,到2023年,争取建成8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七)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申报条件或获省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在职称评审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深化高技能人才绿卡制度。贯彻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对满足一定前置条件的、暂无落户意向的国内外优秀技能人才,可在购房、子女入学、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牵头单位:市外国专家局)
(九)加大技能人才入户力度。贯彻我市迁入户政策有关精神,具有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技能人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将技能等级纳入积分制指标体系,申请积分制落户的技能人才,可按积分制指标体系申请加分。(牵头单位:市来穗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做好技能人才公共住房租赁。贯彻《关于印发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住房规字〔2017〕1号)精神,高技能人才或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可获得优先配租加分。(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引导帮助广大青年走技能成长成才道路,实现代际传承。倡议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广泛树立职业英雄,在全社会大兴关心、爱护、尊重技能人才之风,营造良好环境,培养造就更多羊城工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要向高技能人才和领军人才倾斜;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作用,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活动。各级工会要把普遍提高技术工人技能素质与培养高技能创新领军人才相结合,创新载体和方式,培育造就更多的“羊城工匠”;广泛开展“羊城工匠杯”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技术水平;深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努力提升技术工人的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培育“羊城工匠”行动计划,是服务广州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高技能人才工作综合管理作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服务保障,切实抓好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密切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沟通,通过行业规划和政策引导,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合力。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和人才专项资金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扫清政策壁垒,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三)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弘扬以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着力塑造“羊城工匠”在传承技艺、创新创业中的光辉形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