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生活补贴。用才单位需在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内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底。
(一)所需材料
引进人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潮州市急需紧缺人才认定表》(一式三份),社保缴纳情况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统一函询。复印件需加盖用才单位公章。
(二)申领流程
1.机关事业单位:用才单位负责申报工作,市直、县(区)事业单位分别经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发放。
2.企业:用才单位按企业工商登记属地原则向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发放。
二、申领安家补贴。用才单位或申领人需在引进人员自服务期满(按照劳动合同或介绍信的起始时间)1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潮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安家补贴申领表》(一式三份)及申领人三年考核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发放。
三、引进人才离职。由用才单位自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潮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离职备案表》(一式三份)。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68-235077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0768-2129223;
市人才管理办公室:0768-2139885。
附件:办理表格(共3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