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条件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才服务局等部门推荐的各类人才;
(二)对接我市经济社会管理、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需求,由市有关单位推荐或邀请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人才;
(三)达到《揭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和《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认定标准的各类人才;
(四)有意愿到揭阳市创新创业的人才。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经市人才办认定批准的人才,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到人才驿站办理入驻手续。其中,第一类人才须提供省有关活动证明或邀请函;第二类人才须提供人才驿站邀请函或相关单位介绍信等;第三类人才须提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活动或项目证明材料;第四类人才中,属于创业型的人才须提供创业计划书,属于创新型的人才须提供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