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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回归”计划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11-06 字号:

        凡汕尾市户籍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回汕尾就业,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的,发放就业奖励补贴。国内外著名高校(“一流大学”)应届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其他高校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就业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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