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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8 字号:
    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引进居世界领先水平的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400万、300万、200万元安家补贴。领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和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可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
    加大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进力度。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30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可给予一定配套扶持。进站博士后每人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配偶待业的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可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大力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可给予一定配套扶持。
    加大团队资助力度。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5亿元,对新引进的市科技创新团队,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经费资助。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对新引进的省创新创业团队,每个按省资助经费的50%配套,区财政按省资助经费的一定比例配套。
    实施人才举荐制度。鼓励知名猎头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举荐人才。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1个省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举荐者20万元奖励。
    金融人才引进及培育。(1)金融领军人才每年可享受行业专项津贴30万元,地区补贴40万元,住房补助30万元;(2)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每年可享受行业专项津贴15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住房补助15万元;(3)金融高级专业人才每年可享受行业专项津贴5万元,住房补助5万元;(4)高端金融人才所在机构当年缴税且实际入库额同比每增加1亿元,奖励其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合计1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奖励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合计50万元。单个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上限为500万元。激励扶持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 :4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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