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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考试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就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答记者问

    来源:人社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1-04-07 字号: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就《规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程》修订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范制度,强化考试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提升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我们总结提炼近年来行之有效的考务实施做法和经验,强化考试安全风险防控,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原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2020年11月至12月,《规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协会学会等方面意见,并通过我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此后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规程》印发后将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问:《规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规程》主要适用于由我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各级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的其他考试考务工作,可参照本规程实施。

    问:《规程》包含哪些内容,主要修订了哪些方面?

    答:《规程》主要包含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命题管理、报名、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考试实施、评卷和成绩管理、考务信息管理、安全保密等9个类别的管理要求。

    与原制度相比,《规程》主要进行了4个方面的修订:一是扩展考务管理内容的范围,增加了命题管理、电子化考试考务等方面的规定,涵盖了资格考试考务实施全过程。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细化了关键考务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突出考试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对照保密和政务公开政策有关规定,界定了须安全保管、应予告知或公开、不宜公开的考试事项和信息。四是突出了考试安全管理要求和风险防控具体举措,以试卷管理、成绩信息管理为重点,细化了具体的安全管理流程和措施,明确了各类考试材料保密、保管时限,及保密室、考点、考场等视频监控信息的保存期限,以便执行落实。

    问:《规程》在推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面提出了哪些规定?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决策部署,《规程》明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分批试点,2021年起,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的考试中,报名证明事项将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为报考人员提供便利。对试点后进行调整的事项,《规程》作出了相应规定,如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有合理理由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撤回承诺等。同时,《规程》系统梳理了考试组织机构对有关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证明内容等的告知义务,应试人员作出承诺的内容和形式,资格审核单位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工作要求等内容。

    问:根据《规程》,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应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有四点。一是应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二是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进入考场。三是应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四是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问:如何抓好《规程》的贯彻实施工作?

    答:《规程》施行后,我们将在各项资格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的指导,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及时研究解决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开展依法依规,为广大应试人员提供更优的考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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