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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11-01 字号:

    一、办理依据

    《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5〕80号)。

    二、办理条件

    我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三、年审时间

    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审制。每年3月31日前,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年审,并按照系统中《年审受理材料清单》提交材料。

    四、年审流程

    1.凡通过网上申报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请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登录中山市人社局(http://www.gdzs.lss.gov.cn/)网站,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录后按提示操作)或直接输入网址:www.gdzs.lss.gov.cn:8011/ggfwweb进入相关页面网上年审。审核通过后,按照网站提供的《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受理材料清单》,带齐年审所需材料到我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窗口提交审核材料。

    2.凡通过现场申报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网上服务——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办事指南,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到受理窗口提交审核材料。

    五、办理材料

    1.所在单位加盖意见的《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年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现单位出具的年内在单位工作证明,内容必须注明在该单位年度工作不少于6个月(收原件);

    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需注明有无参加“六四”及“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情况,有效期为6个月(收原件);

    5.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500字;

    6.身份证或护照(前台验原件,收复印件);

    7.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贴于申请表上

    经审核通过的,发放该年度购房补助和市政府特殊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当年相应待遇,不顺延享受期限。

    六、受理地址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八、咨询电话

    89817156、89817158、89817160、8981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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