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家级创新平台(及分支机构)建设资助
一、人才项目简介
对在我市创建并已获批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或引进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择优给予建设资助。
国家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信部、总装备部批准建设的国防科技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最高资助1000万元,平台分支机构建设最高资助500万元。
二、申报指引
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高层次人才与高端创新平台引进建设”申报栏目,在线填报申报资料,并按系统要求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指南》详见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
三、申报链接网站
四、联系方式
中山市科技局产学研结合科电话:0760-883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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