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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领军人才、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6 字号:

    一、人才项目简

    深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领军人才、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

    二、申报指引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预受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转为开始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回复意见,申请人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

    3.审核。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完成初审-审核-审批并出具相关意见。做出审批结果后,该事项网上办理办结。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4.公示。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异议成立的,通知申请人。

    5.签约。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大厅签订《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申报链接网站

    http://61.144.226.2:8082/wssb/index.jsp?AREA=0_3

    四、联系方式

    0755-832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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