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州市

    广州市 深圳市 珠海市 汕头市 佛山市 韶关市 茂名市 湛江市 肇庆市 江门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梅州市 汕尾市 中山市 阳江市 清远市 东莞市 潮州市 揭阳市 云浮市
  • |
  • 语言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项目申报

    汕头市高端人才培养特殊支持计划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7-26 字号:

    一、人才项目简介

    每培养一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提供引进院士同等扶持条件。每年培养不超过10名“岭东百杰”(杰出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100%比例提供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资助期5年。每年培养一批领军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50%比例提供生活补助,资助期3年,其中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不超过30名,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不超过10名,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每3年培养一批名师名医名家,每人建立1个工作室,发挥对口帮扶和以师带徒作用,其中教育名师不超过60名,体育名师不超过10名,医疗卫生名医不超过35名,宣传文化名家不超过20名,每人每年提供5万元工作经费,资助期3年。建立功勋人才制度,每年评选同领域高度认可和尊崇、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等作出巨大贡献的功勋人才和卓越功勋人才,名额不限,每人一次性提供生活补助30—50万元。设立拔尖人才科研计划专项,以团队的形式进行扶持,每个团队按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工作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自动列入“岭东百杰”项目进行特殊培养;入选广东“特支计划”的,自动列入汕头高端人才培养特殊支持计划对应项目进行重点培养。

    二、申报指引

    暂无

    三、申报链接网站

    暂无

    四、联系方式

    暂无

    收藏
    浏览次数:
    点赞0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咨询
    办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