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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人才服务保障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十六)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公寓供给体系,提供优质充裕房源和租房优惠政策,坚持以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我市引进的“两院”院士等第一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选择享受200万元购房补助,或选择免租入住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第二层次至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万元至50万元购房补助,3年内可免租入住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鼓励人才集聚的镇区、产业园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以租赁方式专门提供给高层次人才居住。改变资助方式,提升资助效率,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助统一在3年内发放完毕。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政策,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申请首套住房贷款时,可享受最高上浮20%的贷款额度。
    (十七)推行“中山优才卡”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人才凭卡在社会保障、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并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入户入学、医疗保健、政务服务、文体生活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建立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在市内定点三甲医院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绿色医疗服务。
    (十八)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市人才大厦、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整合全市人才政策、产业需求、企业信息、技术项目、金融投资和配套服务,促进创新创业主体与要素资源相对接,形成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人才生态系统。完善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落实人才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例会制度,优化人才认定、待遇落实、创新创业扶持等行政审批流程,实行限期快速审核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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