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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人才激励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十二)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依托市属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设立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参股投资、跟进投资、贷款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科技创新券、项目后补助等市场化机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大力发展人才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人才需求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多渠道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十三)实施特色小镇人才支持计划。根据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整合优化人才政策资源,为特色小镇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培养引进人才。支持特色小镇实施特色人才支持计划,经市认定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奖补方式提供资助。鼓励特色小镇单独或联合建设特色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提供办公场所、人才公寓和配套服务。
    (十四)积极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支持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在人才发展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联合创建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争取上级支持,复制推广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成功经验,带动全市人才工作改革创新。实施翠亨新区人才发展“展翅计划”,围绕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重点产业进行精准引才。建立翠亨新区海外孵化器(人才、技术引进基地),优化留学报国基地、海归创业学院、中瑞(欧)技术中心、粤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聚才平台,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前来创新创业。
    (十五)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重点实验室,分类别给予1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助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力。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开设留创园分园,根据入园企业创新创业情况,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对留创园、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入园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启动经费补贴。支持市级创新创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经考核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单位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人力资源和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建设全市性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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