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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市人才激励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对我市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或团体,分别给予科研经费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或团体,分别给予科研经费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个人或团体,分别按省奖励的50%给予科研经费。
    我市民营企业引进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签订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为市管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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