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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浮市人才培养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充分利用本地的教育资源,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的“校市合作”,共同打造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内外学习交流,参加国际性学术活动,赴高校、科研机构短期进修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差旅费、学费补助,出入境管理部门应优先审批办理有关手续。重视、支持高层次人才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各类培训。
    (一)对经国家、省批准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建站启动经费;设站(基地)单位引进博士后且3个月内开题的,每引进1名给予该站(基地)10万元的科研工作经费。(二)对获批设立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师工作站、市级名师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三)对成功入选国家、省各类人才工程资助计划的团队或个人,按照国家或省最高资助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扶持。(四)本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每年吸收不少于10名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该企业大学生实习实训工资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四新一特”产业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工作津贴;加入我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并服务至期满的,给予个人3万元工作津贴。
    对本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且在本市企业服务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对晋升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在本市企业服务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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