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人才制度。每年评选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等作出巨大贡献的功勋人才和卓越功勋人才,名额不限,每人一次性提供生活补助30—50万元。
院士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质计划。①新建院士工作站获得省科技厅“院士工作站建设”专题立项的,提供50万元建站补助。②进站院士每年累计在站工作达到30日或以上的,按企业实际年支付工资薪金100%比例提供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万元,资助期与项目合同执行期相同,最长不超过2年。③新建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获得省科协“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批准建站的,提供10万元建站补助。④新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获得省科技厅“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专题立项的,提供30万元建站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