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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人才培养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培养企业经营人才。继续实施千名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题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培养文化旅游人才。发挥客家文化研究机构、艺术团体、民间组织的作用,挖掘培育广东汉剧、客家山歌、客家民俗、客家建筑、客家美食等地方特色文化人才。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配套资助。借助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养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和产业发展人才。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一批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生态旅游实训基地,鼓励开展文化旅游全行业分层次培训和各类型技能大赛,着力培养文化旅游策划营销、管理服务、产品开发等人才。
    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以职业(技工)院校为主,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创建广东省粤东北农业农村人才培训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人才基地,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0.5的配套资助。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发现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中央或省财政资助基础上给予1∶1的配套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资助。从2018年开始,每年培育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左右,到2021年全市建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市1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开展活动,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市财政对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3万元,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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