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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才服务保障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9-04-01 字号: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同时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同时需要满足在本市就业;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无刑事犯罪记录;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等四项条件。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符合人才准入条件的可自行提出入户申请。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四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申请安排到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初中毕业生可按本市户籍学生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符合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除可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可由市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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