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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才激励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8 字号:
    “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对试点企业提名的骨干人员,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最高100万元)奖励至个人;住房补贴:对获提名的骨干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的住房补贴。
    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建设市创新科研团队培育库,培育30个团队,每个团队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符合以下条件可开展创新创业活动:1、申请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所从事的工作或业务必须与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相关联;2、申请兼职、在岗创业或离岗创业人员应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以上。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可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科技成果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亦可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离岗创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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