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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人才培养优惠政策要点

    来源:广东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8-06-28 字号:
    技能人才培养:市政府投资20多亿元建设国内一流职教城;鼓励个人积极提升技能,鼓励企业、培训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学员参加技能培训,经考核取得广东省颁发的资格证书的,按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对个人或企业、培训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给予补贴;本市公办中高职学校学生到境外(含港澳台)高等院校实习交流3-6个月,每人每月最高资助0.5万元;鼓励民办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市财政按初级工150元/人、中级工250元/人、高级工350元/人给予负责培训的机构奖励。
    技师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职业技术院校建立技师工作站,开展带徒传技、技术攻关等活动,加速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和推广。政府对成功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创办补贴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对工作站内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其他高技能人才进行补贴,补贴人数3-5人,每人补贴3000元。
    “首席技师”培养计划:每年从企业中遴选100名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和市级顶尖水平的技能人才,授予东莞市“首席技师”称号,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和扶持。到2020年,计划培养500名“首席技师”。“首席技师”纳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库,可优先推荐东莞市四类特色人才,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每人每月享受市人民政府津贴1000元,享受期为1年;优先扶持“首席技师”申报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
    新时代创新人才提升:对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都在我市,且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符合条件的人才一次性给予2-5万元扶持,其中硕士2万元/人,博士和副高级职称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5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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